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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鸡东县人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三个方面13个问题,提出三条具体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落实整改要求。人社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认真正视我局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局党组通过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讨论、讲党课、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2、加强领导,深入研究,夯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毛有元任组长,副局长周国民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条逐项抓紧抓好。县委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于2021年2月9日及时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组和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4、严字当头,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还有2个正在整改中。这次集中整改有效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极大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

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推动下,严格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有11个问题整改完毕,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实的问题

一是2021年1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剖析研究巡察存在的问题,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实问题,要求各支部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务必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列入学习计划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并定期进行测试。截至目前,共对50余名党员进行理论测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学习成效显著。

二是党组和各支部已按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并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阅批。截止目前,共计中心组学习7次,各支部理论学习36次。

三是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和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严禁网上直接摘抄,对网上摘抄人员已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已完成整改)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人社局党组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剖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党组和各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支部现形成工作方案5篇、建立工作制度5个、各支部均建立领导小组。

二是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党组和各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支部在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党组再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

三是局党组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党课、党员教育培训课程中。并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支部理论学习计划。

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于3月31日对各支部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2个,并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仲裁院、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就业中心已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重新调整。

(已完成整改)

3)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多次向省人社厅就业处进行了汇报。正在筹措资金,争取在2021年底将2018年和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督促开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截止目前,共签订合同596份,并进行了备案。

三是已正式出台《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的函》并下发到各用工单位,要求用工单位将岗位工资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月)补齐,对未补齐的单位,于3月底前取消其开发公益性岗位资格。截至目前,物业中心、农业农村局、农村交通管理办公室三家单位已将6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补齐,共补发了12.9万元。人社局14名公益性岗位已清退。

(部分完成整改)

   4)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细的问题

一是社保中心于1月 5日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会议要求要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社保中心已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整理工作,坚决杜绝材料丢失问题的发生。

三是已撰写2020年扫黑除恶总结,并将2018年方案及2018、2019年总结完善在2020年总结当中。

(已完成整改)

4)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设立专人专岗(杨璐萁)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就业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监管,定期到社保中心、就业局进行基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出台鸡政办发[2021]2号《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鸡东县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的通知》,实现同相关部门的社保信息共享联动,确保各项专项基金不流失。

二是死亡冒领养老金问题:社保中心加强监管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按照省厅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生存认证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一次),做到不认证就停发。本年度已认证企业退休人员17830人,停发1165人;城乡居民养老已认证24025人,停发15873人。与人社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出现死亡冒领现象,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丧葬费审批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拨付丧葬抚恤金,对拒不返还冒领养老金的7人,人社部门按照相关文件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截至目前,已经有3人主动返还冒领的养老金计15.4万元。

三是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加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三个险种数据的常态化比对工作,有效避免重复领取现象;针对省后台提供的疑点数据与人社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整改清理;内控监督部门安排专人(任艳)负责核查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确认后做到及时停发、核查、追缴。截至目前未发现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

四是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每月与公安、疾控、民政、司法等部门实行常态化联动数据比对机制,到目前为止已确定判刑人员14人,及时停发了其养老金。

五是就业局已查看培训档案,对于“非本人签字”的,已核查出具体原因(因病、肢体残疾、不会写字),已联系本人重新签字。

(已完成整改)

(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到位方面。

1)改革不够彻底,服务群众效能不高的问题

一是人社局党组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19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5个内设股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张伟、社会保险股股长高华、工资福利股股长陈宏达、人事管理股股长刘长军、职业能力建设股股长王位。

二是就业局已出台鸡就【2021】1号《关于鸡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整合股室的通知》,将原来的股室整合为综合部、就业部、培训部和档案室4个股室,综合部主任惠福利、就业部主任孙萍、培训部主任徐颖、档案室主任张迎春。

三是在党组的推进下,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人社局第20次党组(扩大)会议,任命徐彬同志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临时负责人,全力推进社保机构整合工作,现已完成机构整合目标任务。

四是社保中心于2020年12月25日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及原在劳动就业局管理的失业办的职责统一整合至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整合后共设置13个股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同时研究制定新任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各股室工作职能,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统一业务经办,统一基金监管,统一信息系统。

五是关于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问题,已出台《关于调整鸡东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鸡人社〔2021〕5号),完成人员调整。

(已完成整改)

2)财务管理不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针对多数单位存在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各单位今后一定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执行。

二是关于人社局3人重复支付工资3,100元问题,已于2020年12月7日追回,并存入基本户中;局机关已于2021年1月份安排专职会计(徐丽丽),今后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核票据。

三是就业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流程对此次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已清理完账目,对缺少说明、采购手续等进行补附,对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出根源及时纠正。

四是关于办公楼产权不明,重复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正与国资办协商解决中(未完成)。

五是社保中心今后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杜绝超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问题;扶贫干部报销补助签到簿已附上。

六是关于劳动监察局执法车辆和调拨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2020年1月份已入固定资产账目中;针对在燃油费中处理扶贫补助费问题,今后坚决按照鸡组通【2017】14号文件关于给予驻村干部补助资金的通知执行,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已重新核实超额报销扶贫补助费问题,并后附说明。

七是仲裁院已制定财务审批、公务用车审批及外出审批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对2016年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八是人才交流中心汽车租赁费5200元,已附租赁协议;燃油费、过路费8,557元,已补加说明;汽油费820元、过路费3,560元,已加说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231,333.60元,已补附专项文件;结转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37,033.60元,已附相应原始凭证。代扣个人各项保险7,360.69元,已补附原始凭证。

九是农保局已将修车明细附上,补齐经手人签字;机关办已将账页打印完整并装订;机关办2016年9月单独成立,与社保出现债务纠纷,一直没建固定资产账,今后固定资产会陆续录入整合后的社保中心U8账中。

十是针对以上支部存在的财务问题,局党组将牵头做好财务培训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部分完成整改)

2)八项规定落的不实,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已建立《劳动监察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保证合理、合规使用经费。

二是仲裁院租车使用问题,县政府已作出批复,同意租用出租车作为公务用车,仲裁院已按照批复及相关行业部门的要求与两家出租车车主签订了用车协议,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费用报销流程并严格。截至目前全院办案使用车辆八次。

(已完成整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不到位方面

(1)“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和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坚决杜绝“三会一课”概念不清、记录时间不准确、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发生,共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5人进行2次培训。

二是今后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召开各项会议,事先确定好“三会一课”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参加人员等,请假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事由。共计开展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议12次,讲党课2次。

三是安排正式党员同志专门管理和记录党组会议记录、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和“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及时准确规范填写记录会议时间和会议内容,会议记录本、党员签到簿存档备查。

四是机关党委于3月31日对各支部一季度“三会一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6个,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已完成整改)

   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1年2月9日召开人社局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强调力戒此次巡察反馈出的“关于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问题、对照检查材料直接从网上摘抄、材料缺失”等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3月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人社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14条、形成学习研讨材料5份,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5份、形成整改台账5个,认真剖析个人存在问题25个。

三是针对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问题,进行了1次测试,成绩均合格。

四是针对就业中心个别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直接从网上摘抄问题。已经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已完成整改)

(3)党建载体活动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人社局2019年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混杂在别的材料里,现已找齐;

二是各支部已对主题党日、夺旗争星等载体活动内容进行学习传达, 截至目前共开展党日活动12余次,各支部分别于一季度末进行了夺旗争星评选;

三是社保中心2018年夺旗争星材料已完善;

四是就业中心个别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对照检查雷同问题,已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已完成整改)

(4)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不细的问题

一是劳动监察局、仲裁院已与社区对接,将结对表、活动记录完善,3月14日和3月27日与镇中社区联合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开展2次活动。

二是就业中心制定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已完成整改)

(2)执行用人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系统借调人员共17人,已严格按照鸡办发【2019 43号】文件规定履行借调审批手续。

三、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1、坚持目标不变,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台账管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2、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局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把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562807;邮政编码:158200;电子邮箱:ldjbgs2807@163.com 。

 

 

            

 中共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4月13日

 

来源:鸡东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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