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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派驻探头——我省出台清单规范一把手用权
12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新闻版刊文《黑龙江擦亮派驻探头 出台清单规范一把手用权》。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结合驻在单位特点,不断创新举措,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40家派驻(出)机构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议题,与101家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专项会商。驻省国资委、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信社等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部门党组(党委)制定配套制度,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一线调研、听取干部群众反映等,全方位了解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深入地市联社,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进行走访调研,对7个市县行社党委书记及中层干部进行访谈,并与牡丹江、佳木斯等地的12名市县行社纪委书记开展专题座谈。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工作措施清单,明确细化各纪检监察机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与职责任务。明确要求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认真执行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派出机关报告。具体工作中,监督检查室要对联系地区纪委、派驻(出)机构谈话情况进行抽查,谈话情况纳入派驻机构考核内容。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探头’作用,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坚守‘上对下’监督角色定位,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同题共答,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巍说。
(滕嘉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