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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3月20日,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县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启动会议,对全县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此次专项治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重点紧盯换届选举、选拔任用、巡视巡察、组织调查等关键时间节点和执法司法、教育医疗、社会医保、土地征用等易发多发领域,着力查处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严重干扰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意图引起上级机关重视,检举、控告时连带诬告被举报人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反复举报、继续实施诬告陷害;强迫、唆使他人实施诬告陷害;党员和公职人员为达到自身目的实施诬告陷害以及其他应当重点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等7种诬告陷害行为。

会议指出,诬告陷害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浪费执纪执法资源,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政治生态、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要秉承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治标上用力、在治本上发力,持续释放对歪门邪道、诬告陷害者严惩不贷,为敢闯敢试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专项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要把握工作重点,提高监督问责主动性、精准性;要强化工作配合,合力提高治理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动、综合施治,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全力以赴开展好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鸡东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鸡东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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